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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作者: 更新时间:2023-10-15

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11658

 

一、海南师范大学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院校。海南师范大学前身为建于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国立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60多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海南省教师教育中心,重要的高级应用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和海南教育文化对外交流基地。

学校坐落在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南省省会—海口市。学校现有龙昆南、桂林洋、灵山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50万平方米。学校现设有21个学院,30个科研机构,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本科专业54个,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各类学生2万多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6人,硕士研究生673人,全日制本科生17610人,留学生216人。

我校与五大洲58个国家、一百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与境外35所大学和教育机构建立姐妹学校关系,与9所大学合作培养人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继续坚定不移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积极主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建设人民满意的师范大学,更好地担负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二、新闻传播与影学院简介

我院有广播电视编导、新闻学、广播电视学3个本科专业,1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新闻与传播)。2013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所在的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被列入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学院现有在职师生员工23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6人,有博士学位教师7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理事,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影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现有在校学生468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850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著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电影展演活动;正在申报和俄罗斯圣彼得堡电影电视大学开展联合办学等,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了良好机会。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微电影艺术展演一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电影二等奖、 “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大赛十佳等各类专业比赛奖项合计500余人(次)。

2016年经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立了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学院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其设备配备全省一流;学院拥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200万元。学院在海口市大学科技园有500平方米的传媒文化中心,建设有电影工作室,智慧梦工厂等机构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打造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特点。总体目标是打造一个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在省内有绝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三、就业前景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机构、传媒影视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此外,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四、奖助学金和扶困助学措施

国家设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海南省设立的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学校自主设立的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社会设立的奖学金:明德奖学金、保险公司奖学金、黄群岚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建设银行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孝廉奖学金、吴多泰创新奖学金等。

另外,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借、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通过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方式对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资助范围面广。2006年,我校设立了“爱心助学基金”,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息借款,每次借款最高达3000元。

五、招生计划

类别

名额

学制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类)

40

四年(本科)

合计

40

 

 

注:1、2016年学费标准为8800元/年。2017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该计划为拟定计划,最终招生计划由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确定。

六、专业考试科目

广播电视编导:编写故事、影视作品评析

七、报考条件

1、凡有志于从事影视编导事业,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

八、报考办法

1、考生须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不得跨省考试、重复考试;按生源省要求必须使用省联考成绩录取的省除外。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准考证等)、“海南师范大学艺术类校考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到我校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考生身份,如考点提供的考生信息不全,考生在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报考登记表》一份,交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3张,方可最终确认考生身份。

九、专业考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考试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颁发合格证(另,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的规定,即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的,院校才能颁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专业成绩公布时间:4月初。请考生们按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2、我校将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函告本人,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的成绩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十、录取办法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课考试;

2、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二本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除海南等省考生采用本省2017年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外,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加试入围通知书,按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按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

3、我校将遵循部分省份规定:取得生源省统考合格证同时取得院校合格证的考生,招生院校才能录取。

十一、学校地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邮编:571158

联系电话:0898-65888710(校招生就业处)

网    址:http://www.hainnu.edu.cn(海南师范大学首页)

http://www1.hainnu.edu.cn/zhaosheng/(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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