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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作者: 更新时间:2023-05-12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欢迎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艺术硕士(广播电视)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一、接受专业:

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

艺术硕士(广播电视)

 

二、复试流程

报到:

时间:10月9日上午9:00

地点:南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四楼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办公室

 

笔试:

时间:10月9日下午14:30-16:00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教室

 

面试:

时间:10月9日下午16:30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教室

 

三、复试要求

(一)笔试要求:

1、新闻与传播专业新闻业务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新闻与传播专业相关前沿知识的理解,以及采写编评的业务能力。

2、艺术硕士(广播电视)的影视评论及综合知识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影视理论的掌握情况,以及相关实践能力。

 

(二)面试要求:

新闻与传播专业和艺术硕士(广播电视)的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学术研究与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成绩评定

(一)笔试考试试卷两位老师批阅、交叉审核;面试七位老师参评。

(一)笔试与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满分100)=笔试(满分100)*60%+面试成绩(满分100)×40%

 

五、成绩复核

    复试成绩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挂校园网一周,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则报研究生院,有疑问的同学可联系办公室老师进行复核,考生只能对分数统计的相关事项进行复核,不得推翻考官的评分标准与评定结果。

 

六、注意事项

    笔试期间考生除了携带钢笔之外,不得携带草稿纸以及任何可以用作词典的电子产品,不听劝告带入考场,将以作弊论处,通知考生来源学校。

 

七、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参照《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文件执行,本细则与该文件冲突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海口市龙昆南路海南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四楼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办公室

电话:0898-32165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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