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12-11浏览次数:10

为贯彻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实验室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学院实验室实验课程教学和专业研究实验的正常有序开展,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特制定木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我全体师生员工。

第二条实施“谁主管、谁负责,谁指导、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负责制,坚持“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重实效、常态化”的实验室安全目标。

第三条凡在实验室参与实验教学、科研和管理的人员,必须进行学《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准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因工作需要换岗的人员,上岗前必须再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考试。

第四条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熟悉并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事设备操作前必须认真学习设备操作规程,熟记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条进入实验室必须衣着整洁,不得穿拖鞋、带入背包、饮料、快餐等不适合进入实验室的物品

第六条开放实验的学生进入实验室之前,需提出申请程序并得到实验室负责人的许可,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实验实践

第七条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由实验室人员告知潜在安全风险实验室规定,并经实验负责人许可后,在实验室相关人员陪同下进入参观或学习。

第八条未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从事科研或教学活动。

第九条对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学校结合实验室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准入制度,以确保各实验室安全有序。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院实验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