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它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方面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热爱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新闻职业道德。
2.业务素质方面
本专业学生主要需要了解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以及各艺术门类的发展史和艺术创作规律,掌握广播电视创作规律,了解广播电视制作技术,接受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的创意、制作训练。毕业生应具有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知识的能力:
①掌握广播电视传播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采写、拍摄、制作、主持等方面的基本技巧训练,熟练掌握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方法和制作技能,具备广播和电视节目、栏目、频道等方面的基本管理能力,具备视听结合的思维与表达能力,同时掌握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进行创作的基本技能;
②了解党和国家关于新闻及文艺宣传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广播电视的理论前沿和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具有健康体质和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
③主要学习与专业相关的艺术、文学、美学、广播电视艺术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掌握科学的、理性的分析方法,具有创新意识、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科学文化素质方面
掌握计算机、网络应用技能,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获取信息和知识的能力、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具备适应 竞争机制、向更宽广的专业领域拓展和继续学习的素质与能力;英语掌握达到一定的水平,能阅读外文专业书刊,具备一定的听、说、写、译的能力。
4.身心素质方面
掌握体育、卫生保健和心理调适的基础知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1.基本学制为 4 年。
2.修业年限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或延长,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不超过7年。
四、专业核心课程
广播电视概论、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策划、新闻摄影、电视节目制作、非线性编辑、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艺术学、电视节目导播等。
五、各类课程学分分配
1.课程学分结构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学分要求 | 小计 | 比例 (不保留小数点) | 备注 |
通识教育课程 | 必修 | 41 | 48 | 33% | |
选修 | 7 | | |||
学科基础课程 | 必修 | 18 | 18 | 12% | |
专业核心课程 | 必修 | 45 | 45 | 31% | |
专业拓展课程 | 选修 | 16 | 16 | 11% | |
实践课程(不含课内实验) | 必修 | 18 | 18 | 12% | |
合 计 | 必修 | 122 | 145 | 84% |
|
选修 | 23 | 16% |
2.开课规划
统计 学期 | 学分总数 | 周学时数 | 课程门数 | 考试门数 |
第1学期 | 23 | 21 | 10 | 3 |
第2学期 | 23 | 21 | 10 | 8 |
第3学期 | 20 | 20 | 8 | 1 |
第4学期 | 22 | 22 | 9 | 3 |
第5学期 | 26 | 20 | 12 | 1 |
第6学期 | 19 | 20 | 9 | 1 |
第7学期 | 8 | 8 | 2 | 0 |
第8学期 | 4 | 0 | 1 | 0 |
六、毕业学分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修完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获得14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8学分,学科基础课程18学分,专业核心课程45学分,专业拓展课程16学分,实践课程18学分即可毕业,发给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海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若干规定》,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设置(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