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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暂行规定

作者: 更新时间:202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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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中命题、考试、阅卷等各个环节有序进行,杜绝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命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和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党委纪检委员担任,成员为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和部门人员组成。下设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组、考试实施工作组、考试阅卷工作组、纪律监督工作组、试卷保密工作组,各工作组组长和成员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定。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命题工作实施流程

1、确定命题教师人选

考试命题工作由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组负责完成,其组长和工作人员由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命题工作的教师必须与学院签署保密协议。

2、命题要求

各科目试题命题要求由学院考试命题工作组集体商定。命题要按照命题要求完成相应科目一定数量的试卷及评分标准的命题工作。命题工作采取封闭命题的方式进行,命题人员中途不得离开命题工作现场。命题工作全程进行录像并由学院保存相关录像材料。

3、试卷保密工作

命题专家在命题完成后,将试卷交给试卷保密组工作人员,并签署交接文件。

试卷保密组按照科目将试卷进行随机排序,并进行编号、密封、保存;试卷电子版需存储至设有密码的优盘中;试卷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保存到保险柜中,并由专人看管。

二、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工作组

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具体由各考试实施工作组负责完成。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的校考情况,具体各地考试实施工作的具体情况确定该地区考试工作组的成员,原则上工作组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纪律监督组成员,所有工作人员需与学校签署保密协议。

各(区)考试实施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接受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负责完成各考点的考试事宜。

(二)实施流程

1、招生考试工作纪律要求

考试实施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我省和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各考区工作组成员在实施招生考试期间,不得单独外出,不得与考生家长联系,不得接受考生家长礼物及宴请。

2、试卷打印及保密工作

试卷打印前,参与印制试卷的人员必须将手机关机并交给工作组组长密封保管。考试开始前40分钟,组长才能将手机发放给参与制卷的工作组人员。在上交手机后,制卷人员请示学院院长,随机抽选该考区试卷序号,并进行印刷制卷工作;组长在印制试卷过程中不得观看试卷信息。试卷印好后,制卷人员需将试卷放进密码箱并设置密码;设置好密码后,密码箱交由组长保管。

3、考务工作

考试开始前,各工作组需与当地考点对接考务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考务准备。

考试过程中工作组全体教师要认真做好监考巡查工作,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予以查处,并做好相关登记。

4、试卷密封及邮寄工作

考试结束后,工作组要及时清点试卷及相关材料。清点无误后将试卷及相关材料在设置密码后封装到密码箱内,并在第一时间交由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回校。

5、试卷保密工作

    在接收到考区寄回的试卷后,学院委派专人将装有试卷的密码箱放置到指定区域进行封存。

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实施方案

(一)设立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阅卷工作组

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具体由招生考试阅卷工作组负责完成。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当年的校考情况,确定考试阅卷工作组成员,具体包括考试试卷评卷、登分与统分、纪律监督、后勤保密等工作人员,其中,评卷人员中校外评委不得少于评委总人数的20%。

(二)各工作组人员工作职责要求

1、评委专家

(1)认真、客观、准确、公正地评定每一位考生的成绩,力求宽严适度、标准统一;

(2)严格遵守考试的保密规定、要求和评分工作纪律,在考试、评卷期间,不迟到、不串岗、不离岗,不拨打接听电话;

(3)对有疑问的试卷应及时向组长及有关领导汇报,并组织全体评委集体商议,评定的分数应为评审组集体签名;

(4)评审分数的书写要清楚、规范,不随意涂改,若确有误需更正的,须在改动处签名方为有效。在评分过程中主动接受监督员的监督。

2、纪律监督员

(1)坚持原则、大公无私、严守纪律,敢于与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作斗争;

(2)熟悉所负责的工作规程和业务,监控并确保考试按工作规程和要求进行;

(3)严格按程序和考场纪律要求进行工作,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应及时给予制止,要求改正,并报告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4)严格监督评分、登分、统分、对号、核对等工作过程,确保考生成绩登记、统计准确无误。

3、登分、统分工作人员

(1)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整理考生信息,制作考试科目的电子版成绩登分表;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按省按考场数制作一评、二评和三评的纸质版成绩登分表;

(2)检查各省一评、二评成绩评定是否完成,做好缺考等信息登记,挑出异常卷和成绩为85分以上的试卷供评卷组组长安排三评,并将一评、二评、三评分数录入到电子版成绩登分表中;

(3)每个省登分结束后,协助监督员对试卷分数进行复核,确定无误后将登分表、考场记录装入信封并封好、签名后送至招生就业处;

(4)负责考生成绩的统计与排序,按各省市要求完成合格考生的信息上报工作。

4、后勤保密人员

负责试卷装订、密封、编号、分发、回收、保密、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并根据阅卷组、登分组、统分组、监督组的需要做好各项协助工作。

(二)阅卷流程

1、阅卷工作开始前,阅卷组工作人员需将手机上交由监督组保管。正式阅卷之前,要由各科目阅卷评审工作组组长安排经验丰富的相关科目阅卷教师进行科目试卷试评工作,通过试评细化评分标准。

2、试评结束后,正式阅卷开始前,由各科目阅卷评审工作组组长进行各科目一评、二评阅卷分工,并向阅卷教师宣读阅卷工作安排。

3、考试科目试卷均采取双评制,即两位阅卷教师分别为一评和二评,考生成绩为一评、二评分数的平均值。

4、如果一评、二评的分数超过了合理分差(每门科目的合理分差在试评工作中由科目阅卷评审工作组组长确定),则由科目阅卷评审工作组组长安排,对试卷进行三评,考生该科目的分数为一评、二评、三评分数的平均分。

5、各科目一评、二评平均分在80分以上的试卷,一律由科目阅卷评审工作组组长安排,对试卷进行三评,考生该科目的分数为一评、二评、三评分数的平均分。

6、试卷评分过程中,统计分数使用的专用优盘需由两位工作人员协同管理,一位工作人员设置优盘密码,另一位保管优盘。

7、评卷工作和登分工作结束审核无误后,统分组工作人员开启试卷封条,按试卷种类及准考证号码依次排列顺序。统分工作人员进行试卷分数核对工作。在核对过程中,对于有问题的试卷交由登分组和阅卷组相应的人员进行核实处理;对于错登、漏登等试卷需要交由后勤组重新密封试卷的考生信息,并由科目阅卷组长安排相关阅卷教师重新登分,然后重新登分、统分。

8、监督人员与登分人员对试卷分数进行最终核对,确定无误后将登分表录入专用优盘中。登分、统分须使用专用优盘。优盘需由两位工作人员协同管理,一位工作人员设置优盘密码,另一位保管优盘。最终核对后的统分表需打印两份并由学院和校招就处共同盖章留档。

 其他事项参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的有关文件执行。

本规定从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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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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